“你单位征求意见的函已收悉。经查,汪某某有在办问题线索,建议暂缓晋升职级或进一步提拔使用。”收到县委组织部征求党风廉政意见的函后,县纪委监委立即组织开展联审联查,并及时形成廉政审查意见如实进行反馈。
近年来,县纪委监委严格把好党风廉政意见回复关,综合运用个人电子廉政档案、信访举报、受理问题线索等情况,聚焦监督专责,细化党风廉政意见回复举措,加强分析研判,准确把握回复边界,完善沟通协调机制,切实做好干部“廉政体检”,严把领导干部政治关、品行关、作风关、廉洁关,坚决防止“带病提拔”“带病上岗”“带病评优”,推动形成风清气正的选人用人环境。
县纪委监委建立“1+n”联和会审机制,由委组织部牵头办理,第一时间填写制式党风廉政情况审核结果反馈表,分别征求信访室、案管室、审理室、纪检监察室等多个部门的意见,重点围绕信访举报、案件初核、立案在查、受处分情况等内容联审联查,审核意见经部门负责人审批后交组织部汇总。组织部汇总后整理出回复意见,报分管副书记审批,最后报县纪委监委主要负责人审定后,按照“实事求是、逻辑严密、表述清晰、内外有别”的原则出具征求意见复函。整个回复工作全程留痕,确保严格把关,倒查有据。
此外,县纪委监委还对党风廉政意见回复工作受理范围、回复内容、工作程序、查询要求等进行细化优化。对每一份征求意见函及回复材料进行归档管理,并建立台账,做到底数清、情况明。同时,在日常工作中不断督促监督检查部门实时更新完善干部廉政档案,对关键人员全覆盖、重点内容全覆盖,动态更新廉政档案,为干部职务提拔晋升、评优评先等及时提供重要依据。
2024年,县纪委监委审慎高效回复党风廉政意见1313人次,对35名人选提出暂缓或不宜使用(评选)意见,对处理处分影响期满做出实绩的干部审慎提出不影响使用意见26人次。
“我们将继续健全完善工作机制,加强与组织、人社等部门的密切配合,加强日常监督,充分发挥派驻纪检监察组‘探头’作用,精准规范审慎开展党风廉政意见回复工作,严把关口,让党风廉政意见更加精准‘画像’。”县纪委监委有关负责人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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