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巡察移交的关于我镇某村‘违规发放津补贴、虚构工程项目套取集体资金用于冲抵个人应退钱款’线索已办结,经县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县委批准,已对该村涉事6名原任村干给予开除党籍处分……”日前,宿松县某镇纪委到县委巡察办报结一件巡察移交的问题线索。这是县委巡察机构做好巡察成果与当前群腐集中整治结合文章的一个缩影。
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以来,县委巡察机构不断强化纪巡联动、贯通协作工作机制,重点查找、移交并重点查处侵害群众利益的问题线索,剑指群众身边的“蝇贪蚁腐”,持续放大“1 1>2”的监督叠加效应。
精心组织,深入挖掘。结合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监督重点,县委第七轮巡察期间,为每个巡察组至少配备1名纪检监察专业力量,充分发挥专业特长,将办案核查思维贯穿巡察工作始终。同时,巡察组强化党纪的学习,将《条例》作为监督标尺,对照《条例》聚焦群众所思所盼查找问题。用好“码上巡察”等网络举报方式,从信访举报中抓住重点走村入户核实,到田间地头、农户家中上门走访210人次,倾听群众呼声,拓展问题线索的收集渠道。
精准研判,科学分类。针对巡察移交的问题线索,县纪委监委和县委巡察办联合出台《巡察移交问题线索研究会商和跟踪督办办法》。线索会商研判时,各巡察组组长对已梳理的问题线索具体情况进行介绍,纪委监委参会同志按照立案标准,对线索逐条过筛,对问题线索定向是否准确,政策依据、支撑材料是否充分等进行会商研判,并对问题事实、性质、适用纪法条款等进行综合研判,提出线索分类意见,提高线索处置效率和成案率。
严查快办,形成震慑。在会商研判的基础上,对指向明确、可查性强的线索,经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相关负责人审批后统一移交县纪委监委案件监督管理室快速处置。针对巡察移交的群腐线索,县纪委监委建立领导包案制度,优化办案人员配置,采取定期督办、挂牌督办等方式,及时按照程序精准跟进处置、快查快办。十五届县委第七轮巡察以来,共移交群腐线索2件,办结2件,党纪政务处分9人,其中开除党籍6人,政务警告3人。
“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是老百姓期盼的实事,我们要立足职责定位,充分发挥巡察利剑作用,持续紧盯群众关注的重点领域,挖掘背后违纪问题。同时,深化以案促改、以案促治,把整改、办案、警示、治理相贯通,推动集中整治工作走深走实,不断提升群众的幸福感和满意度。”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组长黄世宏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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