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们村财政衔接资金项目建设、验收滞后,请说明下具体情况。”年初,十五届宿松县委第七轮巡察乡村振兴领域专项巡察组,到某村项目现场走访时发现问题,向该村主要负责人了解情况。
2023年以来,宿松县委将乡村振兴领域作为巡察监督重点,采取“常专结合”的方式,除对县农业农村局、县乡村振兴局等主要职能部门开展常规巡察外,开展乡村振兴领域专项巡察,着力发现问题、形成震慑、促进治理。
巡前精准备课,增强巡察针对性。根据上级部署要求,县委巡察机构充分发挥专项巡察穿透性强的优势,筛选县委农办、县农业农村局、县乡村振兴局、2个示范创建乡镇、3个示范创建区、20个示范创建村(社区)作为巡察对象,抓住乡村振兴领域群众反映强烈、问题集中突出的特点,谋划开展乡村振兴领域专项巡察。汇总组织、审计、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等多方信息,细化乡村振兴、生态文明、环境保护、农村集体“三资”管理、“两茶一渔”特色优势产业发展等48项监督重点,列出“个性”任务清单。专门配备乡村振兴、招投标、审计、纪检等方面专业性巡察人员,提升巡察发现问题能力。
“巡察组要精准发现问题,突出‘专’的特点,形成有力震慑,发挥好巡察标本兼治的作用。”专项巡察组组长洪立在巡察中坚持以实地走访项目现场,以提高发现问题的精准性。
巡中强化监督,增强巡察震慑力。畅通“信、访、网、电、码”等多种举报渠道,充分发挥小微权力“监督一点通”平台作用,拓宽问题线索来源,全面收集群众诉求。坚持问题导向,对照问题清单细致排查,加强对重大资金、重大项目、重要环节的监督检查,做到重大资金逐笔核实、重大项目逐地查看、重要环节逐个校验。针对巡察发现的问题,能限时整改的,巡察组下达通知书,责令立行立改;对不能立即整改的,梳理形成问题清单,集中反馈。截至目前,共收到群众意见诉求6件,发现涉及产业发展、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验收等方面问题32个,巡中立行立改帮助群众解决急难愁盼问题2个,移交问题线索2件。
巡后善用成果,增强巡察实效性。县委巡察机构建立乡村振兴领域专项巡察问题线索会商和共享机制,对巡察发现的线索集中重点研判,科学设置线索类别,及时移交县纪委监委优先查办,实现专业联动、成果共享。将巡察整改流程试点工作要求落实到专项巡察整改的各方面,既按照“巡察查账、反馈交账、检查评估、月度调度、动态销号”模式,形成整改闭环,解决好巡察反馈的个性问题,又从系统上、整体上解决共性问题。督促县委农办牵头对普遍性、系统性问题组织开展集中整治、专项治理,达到整改一件、带动一片的效果。同时,推动建章立制,围绕乡村振兴领域问题易发多发的重点环节、重点岗位梳理风险点,督促建立完善《宿松县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监理考核管理办法(试行)》等6项制度,强化重点领域规范管理。
“开展专项巡察,就是通过群众关注的‘小切口’,推动解决好群众急难愁盼问题。下一步,我们将持续紧盯乡村振兴领域侵害民生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以实实在在的监督成效取信于民,不断增强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相关负责人表示。
分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