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决策部署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论述,推动巡察工作高质量发展,驻县司法局纪检监察组会同县司法局对标对表中央巡视办及省委、市委、县委巡视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巡视巡察整改流程试点工作要求,从下面三个方面推动巡察整改流程试点工作。
强化组织领导,统筹联动抓试点。作为十五届县委第七轮被巡察单位,县司法局承担被巡察党组织试点任务,结合巡察具体进展情况,快速传达学习了全县巡察整改流程试点工作动员部署会议精神,组织集体学习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制定印发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在县级流程指引的基础上,对巡察反馈、集中整改、整改公开、考核评估等阶段试点任务进行逐项分解并模板化,绘制出全流程、全要素“路线图”,建立全周期巡察整改工作制度机制,确保整改有章可循、有规可依。
强化整改落实,综合施策抓试点。试点工作在县司法局党组领导下,局办公室负责组织实施,严格调度推进、严格掌握进度、严格落实规定,承担试点任务的具体分工落实。按照县委巡察办试点工作沟通机制和会商机制,实行周沟通、月会商,强化问题线索、信访件优先办理、快查快结。按照县委第一巡察组反馈的问题和提出的整改要求,结合巡察整改流程试点工作要求,县司法局严格制定了整改台账,明确问题、任务、责任三张清单,倒排工期、顺排工序,切实做到限时整改、对账销号。
强化建章立制,深入持久抓试点。坚持把巡察整改和成果运用融入日常工作、融入深化改革、融入全面从严治党、融入班子队伍建设,充分发挥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推动巡察整改向深拓展、向专发力、向下延伸。截至目前,已修订和建立《宿松县司法行政干部队伍建设制度规定》《宿松县司法局科级以下干部轮岗交流工作制度》《宿松县司法局日常管理制度》《宿松县司法局财务管理制度》《宿松县人民调解“一案一补”资金使用管理办法》《宿松县司法局信息工作管理办法》《宿松县专职人民调解员管理办法》《宿松县专职人民调解员考核办法》等8项制度,推动司法行政系统内部管理制度化、规范化。
驻县司法局纪检监察组要求,巡察整改工作结束后,县司法局党组要认真做好总结工作,描绘出完整的整改流程图,探索出一条巡察整改试点工作新路子。(通讯员 贺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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