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助力优化营商环境,实现我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加快建设新阶段现代化美好宿松提供有力保障,现发布宿松县纪委监委“优化营商环境”监督举报专区。
一、监督举报投诉渠道
1.来信举报收信地址:宿松县东北新城太白路1号县政务中心1号楼一楼县纪委监委信访室,邮政编码246500。
2.来访举报接待地址:宿松县东北新城太白路1号县政务中心1号楼一楼县纪委监委来访接待室。接待时间:工作日上午08:00-12:00,下午14:30-17:30,来访人员请携带本人身份证以便于进行实名举报登记。
3.电话举报受理号码:0556-12388。
4.网络举报受理网址:直接访问进行举报。
二、举报注意事项
1.纪检监察机关提倡实名检举控告,对实名检举控告优先办理、优先处置、给予答复;
2.检举控告人应当如实提供所掌握的全部情况和证据,对检举控告内容的真实性负责,不得夸大、歪曲事实,不得诬告陷害他人;
3.检举控告人应当自觉维护社会公共秩序和信访秩序,不得损害党、国家和人民的利益以及公民个人的合法权利。
纪检监察机关将对检举控告人信息及检举控告内容严格保密,维护检举控告人合法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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