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县委统一部署,定于2024年3月25日至7月14日开展十五届县委第八轮巡察,对5个县直单位、4个国企、2个乡镇及26个村级党组织开展巡察。各单位具体巡察时间见各巡察组公告。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巡察对象
县委第一巡察组: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安徽兹元控股有限责任公司、宿松龙腾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宿松县中小企业融资担保有限公司、宿松县交通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县委第二巡察组:县农业农村局、县水利局、下仓镇及所辖13个村级党组织。
县委第三巡察组:县住建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陈汉乡及所辖13个村级党组织。
二、巡察内容
按照深化政治巡察、强化政治监督的要求,结合被巡察单位的特点和规律,紧紧围绕党的二十大战略部署,聚焦新时代新征程党的使命任务,加强政治监督、查找政治偏差,重点聚焦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及省委、市委、县委工作要求情况,突出对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的监督;聚焦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情况,突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的监督;聚焦基层党组织和党员队伍建设情况,突出对班子建设、选人用人和基层党建工作的监督;聚焦巡察整改和成果运用等情况,突出对履行整改责任的监督。
三、反映问题渠道
巡察期间,巡察组设立意见箱、举报电话、电子邮箱、app“码上巡察”和信访接待室受理群众来信来电来访。意见箱设立和信访接待室地点详见各巡察组公告。
(一)举报电话及电子邮箱:
县委第一巡察组举报电话:18056900454
电子邮箱:ssxwdyxcz@163.com
县委第二巡察组举报电话:18075391334
电子邮箱:ssxwdexcz@163.com
县委第三巡察组举报电话:18075382344
电子邮箱:ssxwdsxcz@163.com
(二)“码上巡察”:
皖事通、学习强国、微信、支付宝等app均可扫描以下二维码反映问题。
根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及《中共宿松县委巡察组工作规则(修订)》规定,巡察组主要受理反映巡察对象的来信来电来访,重点是关于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等方面的举报和反映;其他与巡察工作无直接关系的个人诉求、涉法涉诉等问题的反映,将按照分级负责、属地管理原则,转交有关单位或部门处理。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针对上述巡察内容反映问题、提供线索。
中共宿松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4年3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