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4日,县纪委监委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纪检监察组通过宿松县协同办公系统向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商务局、县应急局等三家被监督单位发出《廉洁过节纪律提示》,要求各单位党委(组)切实扛牢全面从严治党和作风建设主体责任,领导班子坚持“一岗双责”,发挥“头雁效应”,带头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严格遵守廉洁自律各项规定,共扬清正廉洁之风,自觉做到“十个严禁”。
“千里之堤,毁于蚁穴。一瓶酒、一条烟、一顿饭、一场牌局,一些看似不起眼的‘四风’问题,成为一些党员干部丧失原则、违纪违法的开始……”2月2日至2月7日期间,县纪委监委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纪检监察组分别到被监督的三个单位,通过召开党风廉政提醒会、座谈会等形式,传达学习中央和省市县纪委全会精神,并对节日期间纪律和作风进行了强调。
节点亦考点,年关即廉关。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县纪委监委关于春节期间正风肃纪工作要求,持续加固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堤坝,持之以恒纠“四风”树新风,着力营造风清气正的节日氛围,县纪委监委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纪检监察组立足节前提醒、节中监督、节后检查,切实发挥派驻纪检监察组监督职责。
下一步,县纪委监委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纪检监察组坚持严的基调、严的氛围、严的措施,强化问题导向,充分发挥监督“前哨”作用,抓早抓小,防微杜渐。同时,将围绕易发多发的节日“四风”问题,加强监督检查和明察暗访,对落实廉洁过节工作部署不力、有令不行、有禁不止、顶风违纪的行为,将严肃追责问责,持续形成震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