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们是驻县公安局纪检监察组的工作人员,前期您所反应的有关问题,经我组核查情况不属实,对您在信访件中提出的诉求,我们已要求有关部门尽快介入,请问您对办理结果还满意吗?”驻县公安局纪检监察组在办理完每一起实名举报件后,都会像这样亲自告知实名举报人,争取获得实名举报人的满意。
信访举报是纪检监察机关问题线索的“主渠道”,今年以来驻县公安纪检监察组认真分析研判,精准受理处置,分级分类推进信访件办理,推动信访举报工作提档升级、提质增效,保证群众信访举报事事有回音。
为确保信访件及时办结,驻县公安纪检监察组始终坚持“分类负责、质效监督”的原则,加快信访件办理速度。对县纪委监委转办业务内信访件,驻县公安纪检监察组及时召开组务会研讨处置意见,明确办理责任人,专人建立办理台账,动态跟踪,严防办理超期;对转办业务外信访件,建立“电话督办、工作提醒、会上通报、动态排查”四项督办机制,要求县公安局抄送登记,亲自督办,重点督促,确保信访件及时报结。
对实名检举控告,驻县公安纪检监察组实行优先受理、优先处置,并通过受理反馈和办结反馈的“双反馈”机制,及时回应群众关切。在调查处置环节、结果反馈时加强与实名信访人沟通,活用情理结合,加强释理说法,建立信任,消除疑虑,切实提高实名信访人对办理工作的满意率。今年以来,驻县公安纪检监察组收到4件实名举报件,全部获得实名举报人的认可,满意率达100%。
“信访工作是连接群众的‘纽扣’。下一步我们将不断强化初次举报办理质量,落实信访举报件闭环管理,不断提升处理信访举报工作质量,做实做深做细信访举报工作。”驻县公安纪检监察组组长表示。(通讯员 张施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