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4日,宿松县纪委监委第一纪检监察协作区召开工作例会,辖区各乡镇纪委书记、协作区工作人员参加会议。
会上集中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作风建设的重要论述摘编,与会单位分别进行了研讨发言。会议还重点学习了《宿松县纪检监察机关查处诬告陷害行为工作办法(试行)》《宿松县纪检监察机关为受到失实检举控告党员干部予以澄清正名的工作办法(试行)》等文件,通报了相关案件审理反馈指出的突出问题,对各单位在办问题线索进行了全面梳理排查。
会议指出,协作区各乡镇要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强化理论武装,学习关于诬告陷害行为处置及澄清正名的相关文件,悟透文件规定、要求及标准,切实理清工作思路、精准把握尺度,为后续开展相关工作提供基本遵循。要把查处诬告陷害行为与澄清正名贯穿监督执纪全过程,认真落实“三个区分开来”,坚决打击诬告陷害行为、及时开展澄清正名,让被诬告者卸下思想包袱、消除思想顾虑,轻装上阵再出发,着力营造激浊扬清、风清气正的良好政治生态。
会议强调,执纪办案工作是纪检监察机关的重要职责,案件办理质效关乎为民服务的水平、关乎纪检监察机关的形象、关乎国家的长治久安。针对通报反馈的突出问题,各乡镇要全面排查、举一反三,时刻牢记办案二十四字方针,牢牢守住案件质量这条“生命线”,切实提升办信办案能力,推进案件办理工作规范化、正规化开展。
会上,各乡镇对在办问题线索及案件办理中遇到的疑问进行了交流探讨。(通讯员 邓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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