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县委统一部署,2022年3月28日至4月14日,县委第一巡察组对县民政局党组开展了巡察。7月4日,县委第一巡察组向县民政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根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有关规定,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强化政治担当,把巡察整改作为重要政治任务抓深抓实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县民政局党组把做好巡察整改工作作为重要的政治任务,作为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具体实践抓紧抓好。为抓好县委巡察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县民政局党组召开整改专题会议4次,召开相关部门整改推进调度工作会议3次,并专题到县委巡察办汇报2次,与县主管部门保持密切联系。成立了由党组书记任组长的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依据“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将任务分解到各部门确保整改工作扎实开展。
二是制定整改方案。县民政局党组认真研究分析巡察整改反馈意见,研究制定了《县民政局党组关于落实县委第一巡察组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明确了整改具体内容,列出整改任务清单,提出整改具体措施,落实相关责任领导,列出完成具体时限和责任单位、责任人,确保巡察反馈问题切实整改落实到位。
三是建立长效机制。县民政局党组边整改、边总结,及时总结整改工作经验,把立规矩、定制度作为抓整改落实的重要措施。结合工作实际,县民政局对现有18项制度,严格对照现行规定,重新进行了梳理、检查,新制定制度3项,修改制度1项。通过加强制度建设,巩固整改工作成效,做到以制度管人、管事。
二、坚持问题导向,切实抓好各项整改任务的落地落实
(一)聚焦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及省委、市委、县委决策部署情况
1.关于安全意识淡薄,处置风险隐患不坚决问题
一是4月29日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上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二是6月30日向县政府书面报告统筹安排局机关办公场所,县政府同意民政局机关办公场所整体搬迁至在建的政务中心食堂大楼;局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多次与机关事务管理中心、兹元公司对接协调办公场所面积和室内装修等具体事宜。三是9月20日县救助站对鉴定为d类危房的女区宿舍进行了封闭,人员全部撤离。
2.关于养老机构安全风险隐患多,督促整改不及时问题
一是4月29日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上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10月10日组织召开了全县养老服务业务培训会,就养老服务机构安全管理等业务,对乡镇分管和民政办主任进行了培训;10月15日组织开展了全县养老机构安全管理培训会议,对养老机构消防、食品、用火用电用气、疫情防控、服务质量等方面进行业务培训。二是8月2日组织开展了困难群众救助工作专项督查,同步对全县养老机构安全生产问题进行督查,并对反馈问题整改落实情况进行了“回头看”,期间发现问题6条,已全部整改完成;8月26日召开了全县民政重点工作推进会,就养老机构安全管理等工作进行了部署;9月2日对前期养老机构安全生产问题整改情况进行了“回头看”。三是9月12日联合住建、市监、消防印发《关于做好全县养老服务机构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进一步强化养老服务机构安全管理工作;9月29日印发《宿松县民政系统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防范化解养老服务机构消防安全风险。
3.关于工作统筹协调不够问题
一是5月25日局主要负责人陪同分管副县长到县殡管所、公墓所开展调研,对殡管所重建工程和公益性公墓建设等工作进行了调研部署,推动问题有效解决;8月30 日局分管负责人到县福利院进行了调研,对安全生产等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二是7月从望江县调入1名事编工作人员;9月公开招录3名事编工作人员;10月安置了一名退役军人,增强了工作人员力量。三是县殡管所对工地建设用水用电情况进行了排查,并联系国家电网对工程线路及分表进行了安装,同步联系县自来水厂对水管线路进行改进,并安装了水表,工程施工方已支付水电费。四是3月10日县福利院邀请孚玉镇联盟村就界址确权问题进行了实地勘察,并签订了确权协议。五是积极指导职工开展继续教育和培训学习,6月动员民政系统干部职工参加社工证考试,系统内部6人通过考试;9月15日邀请鸠江区民政局来宿松对民政系统干部职工进行业务培训;9月20日组织县殡管所职工参加全国民政职业技能大赛安庆地区选拔赛;9月29日组织民政系统全体干部职工收看廉政警示教育片。
4.关于县重点工程建设进度缓慢问题
(1)针对县殡管所重建工程进度慢问题
一是县殡管所自2020年12月至2022年11月共计召开工程建设协调会17次,在确保安全生产的同时,统筹推进工程建设和业务开展。二是县殡管所重建工程主体工程和室外工程建设已全部完工。
(2)针对县级供养服务设施建设滞后问题
一是8月6日县委常委会会议部署后,我局立即启动县级失能半失能特困人员集中供养服务中心项目选址、规划和立项工作,项目选址在五里乡牌楼村下屋组,项目规划占地104亩。县规委会已通过项目控制性详细规划方案,县发改委已立项,已形成可行性研究报告。涉及林地已经省林业厅审核同意,并已下达《使用林地审核同意书》。二是经9月5日县十七届人民政府第12次常务会议、9月12日县领导及部门会商会议和10月19日县政府专题会议研究决定,对县特殊困难人员集中供养服务中心项目建设建设方案进行调整,明确待县人民医院2023年底整体搬迁到新院区后,县人民医院老院区移交给县民政局管理使用,并由县民政局牵头,将县人民医院老院区改造为县失能半失能特困人员集中供养服务中心。
5.关于全省殡葬管理服务信息系统未启用问题
一是民政、公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卫生健康等部门已建立信息共享机制,定期开展数据共享;县殡管所、公墓所分别安排了专人负责殡葬、公墓管理系统,梳理老旧档案并录入系统,目前殡葬管理信息已录入40687条,公墓所已录入1600条完整信息,任务完成率100%。二是8月30日局分管负责同志到殡管所、公墓所督查指导系统信息录入情况,同时在局党组会中听取进展汇报,并督促加快录入进度,确保信息质量。
(二)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情况
6.关于相关财务制度执行不到位,财务管理有待加强问题
(1)针对公务接待不规范,公务卡使用较少问题
一是10月24日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了《宿松县民政局机关财务管理制度》和《宿松县民政局公务接待管理制度》。二是完善了2021年1月40号凭证附件中公务接待单内容,增加了接待单位名称和陪客人数,并完善我局的公务接待(工作用餐)通知单,增设“陪客人数”栏。三是对2021年1月54号凭证进行了核查,证实该凭证实为经办职工先使用公务卡垫付职工用品费用,再履行局财务审批手续,该款项实际转入该职工公务卡账户。该笔款项已作具体说明,并明确今后严格执行国库集中支付制度,将商品及劳务款转入商品及劳务的提供方。
(2)针对资金拨付的手续不全,存在资产流失的风险问题
一是派驻纪检监察组牵头对2021年4月14号凭证和2021年2月30号凭证进行了核实,该两笔款项审批手续不规范,10月14日补齐了资金报批手续。二是完善了局机关财务审批手续,明确要求从2022年7月起所有资金支出均需落实“一支笔”审批制度。
(3)针对资金支出无具体内容明细问题
一是派驻纪检监察组牵头对具体的资金账目进行核查,查实财务审批程序不完善,县救助站补齐了2020年10月3号凭证列支采购清单,县公墓所补齐了2020年3月8号凭证对应收款条据,补齐了2020年6月10号凭证、2020年9月14号凭证对应的具体用途和明细清单。二是10月24日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了《宿松县民政局机关财务管理制度》;10月26日县公墓所召开财务制度专题培训会,对财务制度和业务工作进行了培训教育。三是制定了宿松县民政局财务内审制度,进一步完善内部财务管理。
(4)针对固定资产登记不全问题
一是11月3日组织开展了机关工作业务培训会,同步对固定资产登记业务进行了培训教育。二是县救助站开通了固定资产登记平台账号,安排专人对2020年5月24号凭证对应的微波炉、2020年9月34号凭证对应的护理床及其他固定资产进行登记。
(5)针对彩票公益金使用不规范问题
一是收回了长铺社区协商治理费用、民东社区禁毒费用和融媒体中心宣传费用,补充了订阅《中国社会报》《中国社会工作》《民政工作文选》等费用账目合理性的情况佐证文件。二是11月3日组织开展了机关工作业务培训,同步对《彩票公益金使用管理办法》进行了学习培训。三是2022年严格按照《彩票公益金使用管理办法》以及相关文件精神落实福利彩票公益金的分配使用,截至目前计划安排177.53万元用于社会福利项目。
(6)针对社会捐款未及时发放问题
一是7月27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慈善工作的重要论述,进一步强化了干部职工对慈善工作的重视程度。二是8月26日将2000元慈善款项捐助给了困难学生。三是10月24日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了《宿松县民政局机关财务管理制度》;11月3日组织开展了机关工作业务培训,同步对慈善捐赠业务进行了学习培训。
7.关于局党组对下属机构监管不力问题
(1)针对县殡管所管理一度混乱问题
一是12月20日局班子成员、纪检监察组组长对殡管所殡仪车事件涉事职工进行了诫勉谈话。二是9月16日县殡管所组织到全县22个乡镇,就新殡仪馆运行情况及殡仪服务项目收费情况进行宣传,听取群众意见,改进工作作风,提升工作成效,并于9月30日组织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以人民为中心的重要论述,进一步提升了思想认识。三是12月21日局班子成员、纪检监察组组长对殡管所班子成员进行了约谈。四是县殡管所与宿松县某殡葬礼仪服务有限公司解除了合作。
(2)针对干部职工日常管理不严问题
一是9月30日,县救助站召开职工大会,学习了机关事业单位管理制度,强调纪律作风,开展警示教育,提高职工思想认识。二是县救助站对违纪人员进行批评教育,对旷工人员扣发工资,其本人在会议上做出深刻检讨;9月26日,派驻纪检监察组组长对县救助站负责人进行了约谈。
8.关于工作作风不实问题
一是联合县财政局下发《关于追缴违规发放残疾人两项补贴资金的通知》,8月组织开展救助资金专项治理行动,累计追回违规发放的残疾人两项补贴资金47535元。二是2月24日,召开了全县民政工作会议,就不再符合条件的对象违规领取两项补贴资金追缴情况进行了部署,并对各乡镇民政办主任进行了业务培训。三是与残联、殡管所等单位建立了两项补贴审查长效机制,每季度开展一次数据复核。
9.关于警示教育开展不充分问题
一是9月29日在局机关召开全体职工大会,通报了黄某事件,并观看了《贪廉一念间,荣辱两世界》警示教育片,对全体职工廉洁自律等方面进行了督促教育。二是10月24日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了《宿松县财政系统违纪违法典型案例剖析及其警示教育的通报》《宿松县破坏营商环境典型案例剖析及其警示教育的通报》《宿松县常态化整治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酒驾醉驾实施意见》《宿松县纪委监委关于具体化常态化开展政治监督实施意见》等文件,对违纪违规事件进行警示教育。针对殡管所驾驶员较多的情况,9月30日殡管所召开了全体职工大会,就黄某危险驾驶事件开展了警示教育,进一步强化职工的思想认识,坚决杜绝酒驾醉驾。
10.关于对养老机构监管不力问题
一是对宿松县幸福老年公寓下发歇业整顿通知,责令其整改到位。二是2022年4月29日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上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三是8月26日召开了全县民政重点工作推进会,就全县养老服务机构安全管理等重点工作进行了强调部署,督促各乡镇落实管辖责任;10月10日召开了养老服务机构业务培训会,对各养老服务机构负责人进行了培训。四是5月5日印发《宿松县民政系统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实施方案》,进一步强化民政服务机构消防、食品及疫情防控等工作;8月2日下发通知开展困难群众救助工作督查,同步对养老机构安全生产问题进行了督查检查,现场反馈问题,下发了督查通报,要求限期整改,并对整改落实情况进行了“回头看”。五是9月15日邀请鸠江区民政局来宿松对民政系统干部职工进行业务培训,并对养老护理员业务能力进行了培训;10月15日组织召开全县养老机构安全管理培训会议,对养老机构消防、食品、用火用电用气、疫情防控、护理服务等方面进行了培训,有效提高机构负责人对安全生产责任落实的主动性和自觉性,切实履行安全管理“第一责任人”责任,进一步提升养老服务机构安全管理水平,切实保障机构内老人生命安全;10月27日至11月5日,组织开展两期养老护理员培训班,通过学习老年人护理基本知识和实际操作,进一步提升我县养老机构护理能力水平,推进我县养老服务工作提质增效。
(三)聚焦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情况
11.关于未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相关规定问题。
(1)针对局党组会未做到每月召开一次问题。
一是8月15日、10月27日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分别学习了《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试行)》,并研究制定了《中共宿松县民政局党组“三重一大”事项清单及集体决策制度》。二是2022年以来,局党组根据工作需要按规定召开了党组会进行研究部署,做到了局党组每月至少召开一次党组会,目前共召开了31次。
(2)针对党组会议研究决定的结果与实际执行不相符问题。
一是对2019年9月5日党组会议记录进行了核查,查实此次党组会议记录人员记录有误。派驻纪检监察组对分管负责同志和股室负责人进行了诫勉谈话,11月3日组织开展了机关工作业务培训,同步对会议记录业务进行了学习培训。二是制定了《中共宿松县民政局党组“三重一大”事项清单及集体决策制度》,建立了党组会议“决定事项通知单”制度。
12.关于“三会一课”制度执行不到位问题
一是8月3日局党总支组织学习了《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局机关党支部、县殡管所公墓所联合党支部分别于8月31日、10月21日组织学习了《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组织开展了民政系统机关业务培训,同步对党务工作进行了学习培训。二是局党总支和各支部2022年以来严格落实了“三会一课”制度,每季度召开了一次党员大会,每月召开了一次支委会,县殡管所公墓所联合党支部于3月11日、6月22日、9月22日分别开展党课教育,其中3月11日党课由局分管理领导主持召开并授课;县社会福利院救助站联合党支部于3月28日,6月30日,9月16日,10月28日分别开展了党课教育,其中10月28日党课由局分管理领导主持召开并授课。
13.关于支部主题党日、志愿者服务活动次数少问题
一是2022年以来,我局组织党员干部共组织参加了乡村振兴、移风易俗、志愿创城、疫情防控、防灾救灾等主题党日志愿服务活动16次。二是制定了民政局党建品牌创建实施方案,并对主题党日志愿服务活动制定了计划。
14.关于述职制度落实不到位问题
一是6月10日局党总支召开工作例会,对党组织书记双向述职工作要求进行了强调部署,并明确双向述职工作作为每年“两优一先”评选的重要依据之一。二是7月1日,局党总支书记及机关支部书记、县社会福利院救助站联合党支部和县殡管所公墓管理所联合党支部进行了2021年度书记述职。三是9月29日派驻纪检监察组约谈了民政局分管负责同志。
15.关于执行组织生活会及民主评议党员制度不规范问题
8月11日召开党总支工作会对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等制度进行了学习强调,并对相关工作进行了部署。
16.关于对上轮巡察发现问题整改不到位问题
一是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深入学习了《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试行)》,研究制定了《中共宿松县民政局党组“三重一大”事项清单及集体决策制度》,对党组书记第一责任人责任进行了明确;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制定了学习计划,并根据各级党委的安排及时补充学习内容;局机关和下属单位建立了学习强国学习通报群,实行每日通报制度。二是局党总支和各支部2022年以来严格落实了“三会一课”制度,每季度召开了一次党员大会,每月召开了一次支委会。三是组织民政系统全体干部职工收看廉政警示教育片,学习了典型案例和相关制度文件,对局机关和下属单位职工工作纪律进行了严格要求。四是制定了“书记领办项目”实施方案,加强了对殡葬改革、移风易俗、老年助餐暖民心服务等工作的宣传引导,进一步改善了工作作风,提高为民服务质量。
三、做到“四个融入”,持续推进后续整改落实工作
一是持续抓好问题整改。坚持目标不变、力度不减,对巡察整改工作紧抓不放。对已完成和基本完成的整改任务,适时组织“回头看”,巩固整改成果;对需要较长时间整改的项目,紧盯不放,做到边整边改、立行立改。
二是持续建立长效机制。在抓好巡察整改工作的同时,更加注重治本,更加注重预防,更加注重制度建设。紧密结合工作实际,适时修订、完善相关制度,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
三是持续强化监督检查。持之以恒抓好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贯彻落实,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进一步严明党的纪律,加强督促检查,加大违纪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坚持不懈推进“四风”问题整治,真正做到以优良党风促政风、带民风。通过巡察整改,不断推动各项工作再上新台阶。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欧洲杯尊龙凯时的联系方式:电话0556—7821360;邮政信箱:宿松县人民中路80号宿松县民政局;邮编:246501;电子邮箱:871165623@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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