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县委统一部署,2021年11月2日至11月21日,县委第二巡察组对县城市管理局开展了巡察。2022年4月13日,县委第二巡察组向县城市管理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根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有关规定,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提高政治站位,加强组织领导
县城管局党组坚持将做好巡察整改工作作为当前重要政治任务,作为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具体实践抓紧抓实。召开巡察整改专题会议7次,整改推进调度会议11次。成立了由局党组书记、局长任组长,班子成员任副组长,各二级机构负责人为成员的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根据“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研究制定《宿松县城市管理局党组关于落实县委第二巡察组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明确整改具体内容,列出整改任务清单,提出整改具体措施,列出完成时限和责任单位、责任人,确保整改任务全面完成。
二、坚持问题导向,狠抓整改落实
(一)聚焦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及省委、市委、县委重大决策部署情况
1.关于党组统筹协调作用发挥不充分,相关重点工作推进不够有力问题
(1)针对农村生活垃圾治理滞后,助力乡村振兴不够问题
一是制定出台《宿松县城市管理局执法管理责任追究制度(试行)》,加强环卫督查人员监管,压实督查人员责任。二是严格执行《农村生活垃圾治理考核管理办法(第二版)》,加强对宿松县田源公司的监管与指导。2022年1月至10月田源公司共清理农村生活垃圾6万余吨,更换添置垃圾桶7500只,配置宣传小喇叭340个,辞退不作为慢作为环卫职工4人,通报处罚7人。三是完成对田源公司建设投资及收支运营专项审计,发现田源公司存在会计核算不规范、收入确认计量依据不足、暂估成本费用依据不足、内部控制缺失等问题,已全面落实整改。
(2)针对安全生产监管责任压得不实,渣土运输安全风险居高不下问题
一是加强城管交警联勤行动,2022年1月至10月联同交警部门共检查渣土运输车422台次、检查渣土运输工地351次、规范运输行为16起、实施当场处罚11起、罚款8800元。二是2022年5月25日、5月30日分别召开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培训学习会和渣土企业安全生产教育培训会,学习安全生产法律、提高安全生产意识。三是制定出台《宿松县城市管理局安全生产工作实施办法(试行)》,压实各级安全生产责任。
(3)针对文明城市创建中的难点、堵点问题整治不到位问题
一是2022年1月至10月利用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视频号、宣传展板、数字城管音柱等,开展文明创建宣传30余次。二是根据《宿松县城市管理局岗位目标责任量化考核实施办法(试行)》,加强一线执法督查考核,严查脱岗和在岗不履责情况,按照考核结果兑现奖惩。落实错时值班制度,加大薄弱时段路面巡查管控力度。三是常态化开展专项整治行动,2022年1月至10月共劝阻流动摊贩12326起、规范出店经营行为7513起,先行登记保存949起,联合交警部门规范车辆停放17492起、拖离766起、处罚202起。四是督促学校、车站、医院等企事业单位和沿街商户落实门前“三包”,包卫生、包绿化、包秩序。
(4)针对重大民生工程推进缓慢问题
一是县城市管理局主要负责人和分管负责人定期督促施工单位在保障安全质量的同时,加快施工进度。二是卫生地块停车场完成办公楼建设、停车楼钢结构及设备安装及验收和扫尾工作,在开展幕墙验收、消防自验及整改和资料台账收集等工作,并积极与保安公司对接培训及交接相关事宜。税务地块停车场完成地下工程主体建设、钢结构安装,在开展办公楼墙体砌筑及实施设备安装等工作,力争2023年2月底完成验收并试运行。三是主动对接相关部门,提前谋划项目验收有关事宜。
(5)针对拆违工作留有后遗症,执法公信力受到质疑问题
一是针对一户违建棚亭难以拆除情况,县城市管理局领导多次上门进行政策宣传和沟通协调,推动解决矛盾纠纷。二是因该处棚亭历史久远,司法机关中止行政复议,执法中止,现已将该户纳入旧城改造项目同步推进。三是2022年7月5日召开法律法规培训会和执法案卷评审会,提高执法队伍综合素质和办案能力。
(6)针对执法后勤保障不足问题
一是县城市管理局新租赁社会车辆2辆,保障执法工作需要。二是创新执法管理模式,鼓励执法队员采用徒步、骑乘共享单车的方式外出巡查管理,绿色出行、文明执法。
2.关于数字城管建设有差距,作用发挥有待提升问题
(1)针对宣传力度不足,群众知晓度有待提高问题
一是利用数字城管音柱开展信息采集常态化宣传,提高群众知晓度。二是信息采集员与群众定期沟通交流,参与城市辅助管理工作,劝导制止车辆违停、占道经营、出店经营等违规行为,2022年1月至10月共劝导制止违规行为3200余起。
(2)针对部门协作不够,工作合力不强问题
一是加强与其他单位的沟通协调,建立健全城管交警联勤、城管物业协作等机制,凝聚工作合力。二是完成数字城管信息采集新一轮招标,结合“智慧宿松”项目建设,积极谋划“智慧城管”项目前期工作,完成项目可研方案编制。三是将执法装备跟踪定位纳入数字城管网络租赁服务及使用项目,通过调度平台进行跟踪督查,实现“定人定岗定责”。
(3)针对信息采取不够全面,管理尚有欠缺问题
一是开展专题工作培训,2022年6月20日、6月28日召开信息采集专题业务培训会2次,提高信息采集业务水平。二是增加信息采集巡查频次,由前期2次/天增加至3次/天,扩大采集范围,由主次干道向小街小巷延伸。三是加大市场周边、公园广场、商超周边等重点区域信息采集和劝导力度,车辆违停、占道经营、出店经营等违规行为多发区实行定点蹲守,重点区域的市容环境卫生得到改善。
3.关于开展和深化“三个以案”警示教育活动不够扎实有力,活动成效不明显问题
一是2022年6月16日召开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会议,用发生在身边的周某案件警示教育全体干部职工遵纪守法,提高队伍廉洁意识,增强拒腐防变自觉。二是出台《宿松县城市管理局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制度(试行)》,压实各级廉政责任,筑牢廉政防线。
4.关于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的思想自觉、行动自觉不强问题
(1)针对定期分析研判不够问题
一是2022年1月至10月共召开局党组中心组学习会13次,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重要论述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和政治站位。二是2022年6月16日召开意识形态分析研判会,学习中共宿松县委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意识形态风险防控工作规程(试行)>的通知》,分析城管系统意识形态领域工作开展情况和总体态势,研判当前城管领域意识形态工作面临的新形势、新问题。
(2)针对党组班子成员未将意识形态工作责任落实情况纳入年度述职内容问题
一是2022年1月至10月利用局党组扩大会、理论学习会及时传达上级关于意识形态精神13次,切实增强做好新形势下意识形态工作的使命感、责任感和紧迫感。二是加强班子成员分管领域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年度述职、党建、民主生活会重要内容。
(二)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情况
5.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存在薄弱环节,财务领域廉洁风险隐患大问题
(1)针对往来呆账数额大问题
一是已聘请安徽国量会计事务所对往来呆账进行了清查,根据清查结果,对往来呆账处理如下:其他应收款收回5193元,转入累计盈余149.5万元;其他应付款转入累计盈余126.6万元。二是2022年5月20日召开财务工作培训会,对财务及相关人员进行系统培训,提高业务水平。
(2)针对盘亏的固定资产不了了之问题
一是经安徽国量会计师事务所清查盘点,盘亏固定资产51820元,其中办公家具类22600元为历次办公楼搬迁破损弃用的老旧办公桌椅、沙发等;设备类23140元为超过使用年限应报废未进行账务处理的空调、计算机、传真机等;环卫设备类6080元为7只破损弃用的废旧果皮箱。二是2021年5月7日已在固定资产平台申请国资办进行了报废处置,已完成报废处理。三是修订完善《宿松县城市管理局财务管理制度(试行)》,用制度管人管事。
(3)针对处置固定资产未报批问题
对反馈的固定资产未报国资办审批处置进行核实,已通过安徽襄阳机动车鉴定评估有限公司评估,并在固定资产平台报国资办审批,已完成523800元固定资产报废处理。
(4)针对借款当开支入账问题
一是已追回该笔借款,其中17000元扶贫慰问发放花名册作支出处理,其他1400元现金退回单位账户。二是局党组对财务装备股负责人进行提醒谈话。
6.关于政风、行风未根本扭转,社会满意度低问题
一是制定《宿松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人员行为规范》,规范执法人员言行举止。二是2022年1月至10月召开工作例会24次,加强队伍日常监管和思想教育,树牢为民宗旨,做到文明执法。三是局分管负责人对执法大队及相关股室16人开展了廉政警示约谈。四是加大日常管理力度,重点整治违规棚亭、环境卫生、车辆停放等与群众息息相关的问题,用实际行动取信于民。2018年至今,已拆除城区违规棚亭600余处、近20000平米。每年收集转运处理城乡垃圾12万余吨。2022年1月至10月共计规范车辆停放28008起。
7.关于不注重工作实效,工作落实打折扣问题
一是完成垃圾填埋场截洪沟内淤泥和填埋场四周漂浮物清理,设置导流沟,做到雨污分流。二是垃圾填埋场封场工程已于2022年10月7日竣工,已完成项目建设、环保自主验收、县级综合验收和市级核验及公示销号。三是根据网格化管理工作制度和绩效考核办法,加大对一线人员督查管理力度,根据督查结果对网格责任人扣除相应绩效。
8.关于以人民为中心发展思想树立不牢,不作为、慢作为现象依然存在问题
一是常态化开展执法队伍作风纪律教育,树牢宗旨意识。二是依法完成水岸国际新城小区违建拆除。三是局党组于2021年10月14日对执法大队大队长进行追责问责,给予其党内警告处分。
9.关于主动担当作为不够,应付式执法问题
一是2021年11月29日,会同物业公司聘请具有资质的拆除公司对9户违建阳光房组织拆除,至2021年12月3日已全部拆除。二是加强与物业管理公司的沟通联系,各司其职,凝聚小区违建整治合力。三是县城管局党组对分管副大队长、现任中队长进行提醒谈话。四是制定出台了《宿松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人员行为规范》《宿松县城市管理局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制度(试行)》《宿松县城市管理局执法管理责任追究制度(试行)》等工作制度,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压实执法人员的责任。
10.关于整治文山会海持续发力不够,发文数量出现反弹问题
一是2022年1月至10月,共计发文76份,同比下降26%,发文数量得到控制。二是局党组对办公室负责人进行提醒谈话。
(三)聚焦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情况
11.关于党组自身建设不够,整体合力尚有不足问题
(1)针对攻坚克难的担当意识有待提高问题
一是局党组发挥表率作用,协调化解卫生地块群众信访,解决税务退休职工经济适用房,化解历史遗留信访事件。二是严格落实网格化管理和日报告、零报告制度,加大违法建设治理力度,2022年1月至10月组织拆违行动169次,拆除违章建筑面积2484㎡,做到将新增违建控制在萌芽状态,74户存量违建管住管死。三是局党组主动作为,带队督查文明城市创建、夜市秩序整治和黎河、皖西南市场周边整治。
(2)针对主动谋划的创新意识不强问题
一是利用垃圾分类小课堂、宣传展板、宣传折页等开展垃圾分类宣传,普及垃圾分类知识,自2021年以来,利用微信公众号开辟垃圾分类小课堂20余期、制作宣传展板5块、发放宣传折页5000份,结合城管进校园活动开展垃圾分类宣传10余次。二是加强小区环卫设施规划审查和验收,完成宿松碧桂园、和顺松兹府、通和金水湾小区一期尾房三个开发项目环卫验收。三是结合安庆市城管局《关于2022年度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方案》,将柳坪乡作为我县农村生活垃圾分类试点,根据省住建厅《关于做好2022年小城镇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制定《宿松县小城镇生活垃圾分类试点的实施方案》,以点带面,推进垃圾分类工作。
12.关于管党治党偏宽、偏软,“零容忍”态度不够鲜明,执纪问责滞后问题
一是制定《宿松县城市管理局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制度(试行)》,明确班子成员党风廉政“一岗双责”责任,对违法违纪行为“零容忍”。二是经常性开展谈心谈话,2022年1月至10月共开展谈心谈话10次,全面了解基层动态,及时纠正苗头性、倾向性问题。
13.关于主动接受监督的意识不够强,重大事项研究综合派驻纪检监察组缺席问题
一是召开巡察整改专题会议,局主要负责人就前期纪检监察组未参加研究的“三重一大”事项向综合派驻纪检监察组长进行集中汇报。二是2022年1月至10月邀请县纪委监委驻县住建局纪监组派员参加重要会议19次,主动接受监督。
14.关于落实党建带团建要求不到位,团组织开展活动和发挥作用有欠缺问题
(1)针对团建工作纳入党建总体格局统筹谋划不够问题
一是调整班子分工,压实团建工作分管领导责任。二是2022年5月24日召开党建群团工作谋划会,安排部署下一步工作。三是2022年3月25日将群团工作纳入机关党建工作计划。
(2)针对指导推动团组织经常开展活动有欠缺问题
一是2021年11月16日完成团支部换届选举,组建团支部班子,落实团组织“三会两制一课”。二是2022年1月至10月结合党建工作开展团建活动4次,召开团支部各类专题学习会10次。
(3)针对积极培养团员成为党的后备力量有不足问题
一是落实“推优入党”,2022年6月20日召开局团支部大会,投票推荐一名团员为入党积极分子上报县直工委。二是分管领导定期与团员进行谈心交流,加强政治教育,提升团员政治素养。
(4)针对团务工作不规范、不及时问题
一是加强团务工作监督检查,2022年1月至10月累计督查3次,团务工作已步入规范化、正常化。二是完成“智慧团建”系统录入和组织关系转接。
15.关于落实巡察、审计整改主体责任不到位,整改不彻底问题
一是经核实2019年至2021年应追回由个人负担的执法服装费共计10人13000元,已追回8人10400元,剩余2人已发律师函催收。二是垃圾填埋场已完成封场建设和市级核验及公示销号,相关费用已不再产生。
三、建立长效机制,巩固整改成果
通过对巡察反馈意见的逐项整改,规章制度的逐步完善,进一步加强了县城市管理局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进一步压实了“两个责任”,对县城市管理局全体党员干部进行了一次集体警示教育,工作作风有了很大转变,工作成效有了明显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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