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清明节将至,广大党员干部要率先垂范,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决反对‘四风’, 带头厉行勤俭节约、移风易俗,自觉抵制陈规陋习和封建迷信活动。杜绝各类变相的‘节日腐败’!”
“您好,清明期间,如果发现党员干部有违规违纪的行为,可以拨打12388监督举报电话,我们会及时核实相关问题。”……
清明节将至,连日来,县纪委监委通过短信提醒、集中检查等方式,抓好节日期间疫情防控和作风建设,努力营造文明有序、风清气正的节日氛围。
严肃纪律,做到令行禁止。县纪委监委要求全县党员干部、公职人员做到“七个严禁”:严禁违反常态化疫情防控要求;严禁在节日期间违规、擅自脱离值守岗位;严禁违反安全文明低碳祭扫等相关规定;严禁使用公车或公款进行私人祭祀扫墓、踏青游玩、探亲访友、宴请等活动;严禁接受管理服务对象安排的车辆、旅游、住宿等活动;严禁宣传、组织、参与封建迷信活动;严禁违规公款吃喝和接受管理服务对象宴请, 任何时间酒后驾车。
“防疫工作是否落实,森林防火责任是否到位,是否全面宣传文明祭祀……”
专项检查,严肃执纪问责。县纪委监委派出专项督查组就清明节期间防火工作和疫情防控工作情况开展明察暗访。全县各级纪检监察组织坚持把“节点”当“考点”,时刻保持警惕,严格落实监督责任,围绕疫情防控、祭扫服务保障、纠治“四风”等工作,综合运用明察暗访、随机抽查、大数据筛查、约谈提醒等方式,精准开展监督检查。盯紧盯住节日期间奢靡享乐问题,严肃查处落实县委各项决策部署特别是疫情防控工作中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
“清明是寄托哀思、缅怀故人的日子,也是‘四风’问题易发多发的高峰期。”县纪委监委负责人表示,“守住清明节这一重要节点,紧盯重点问题,强化监督检查,对顶风违纪问题实行‘一案双查’,严肃追责问责,对发现的典型问题,一律点名道姓通报曝光,确保节日‘清明’干部‘清廉’。”
“作为党员,要充分发挥模范作用,带头移风易俗、文明祭扫,这些纪律你一定要牢记。”趾凤乡龙溪村老李本来计划着周末同家人去扫墓,被乡纪委书记知道后,提前给他打了一剂“预防针”。县纪委监委在部署开展清明节前监督检查工作的同时,充分发动基层监督力量,依托乡镇纪委、派驻(出)纪检监察组、村级廉情信息员等监督力量,下沉一线督促各单位、各乡镇、各村做好清明期间祭扫管理工作,劝导移风易俗、文明祭扫,让绿色低碳文明的生活方式逐渐成为新风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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