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县委统一部署,县委第一、第二、第三巡察组于2022年3月中旬至2022年5月下旬,对8个县直单位以及3所重点学校、1所重点医疗卫生机构开展巡察,各单位具体巡察时间见各巡察组公告。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巡察对象
县委第一巡察组:县人社局、县民政局、县工商联、县龙山学校(含幼儿园) 。
县委第二巡察组:县发改委、县教育局、县科协、宿松中学。
县委第三巡察组:县卫健委、县文联、县人民医院、县实验小学(含本部幼儿园和新城实验幼儿园)。
二、巡察内容
按照政治巡察要求,以“四个对照”为监督标准,以“四个紧盯”为监督路径,重点围绕“三个聚焦”开展监督检查。
一是聚焦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及省委、市委、县委决策部署情况;
二是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情况;
三是聚焦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情况。
三、反映问题渠道
巡察期间,设立意见箱、举报电话、电子邮箱和信访接待室接待群众来信来电来访。意见箱设立和信访接待室地点见各巡察单位公告。
县委第一巡察组举报电话:18056900454
电子邮箱:ssxwdyxcz@163.com
县委第二巡察组举报电话:18075391334
电子邮箱:ssxwdexcz@163.com
县委第三巡察组举报电话:18075382344
电子邮箱:ssxwdsxcz@163.com
根据巡视工作条例规定,巡察组主要受理反映巡察对象的来信来电来访,重点是关于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等方面的举报和反映;其他与巡察工作无直接关系的个人诉求、涉法涉诉等问题的反映,将按照分级负责、属地管理原则,转交有关单位或部门处理。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针对上述巡察内容反映问题、提供线索。
中共宿松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3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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