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县委统一部署,县委第一、第二、第三巡察组于2020年6月30日至9月20日,对县委宣传部等15个单位开展巡察,各单位具体巡察时间见各巡察组公告。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巡察对象
县委第一巡察组:巡察县委宣传部、县委党史和地方志研究室、县司法局、县机关事务管理中心、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县委第二巡察组:巡察县委统战部、县编办、县东北新城、县应急管理局、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县委第三巡察组:巡察县委政法委、县统计局、县招商中心、县公路局、县105国道治超站。
二、巡察内容
按照政治巡察要求,重点围绕“三个聚焦”开展监督检查,即:聚焦基层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决策部署情况;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聚焦基层党组织软弱涣散、组织力欠缺问题。
三、反映问题渠道
巡察期间,设立意见箱、举报电话和电子邮箱等接待群众来信来电来访,意见箱设立地点见各巡察单位公告。
县委第一巡察组举报电话:18056900454
电子邮箱:ssxwdyxcz@163.com
县委第二巡察组举报电话:18075391334
电子邮箱:ssxwdexcz@163.com
县委第三巡察组举报电话:18075382344
电子邮箱:ssxwdsxcz@163.com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针对上述巡察内容反映问题、提供线索。
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7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