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县委巡察工作统一部署,11月上旬至12月中旬(各单位具体巡察时间见各巡察组公告),县委第一、第二、第三巡察组对县住建局等10个单位开展常规巡察,同时开展脱贫攻坚专项巡察。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巡察对象
县委第一巡察组:巡察县住建局、县自来水厂、县经济适用房开发有限公司;县人社局。
县委第二巡察组:巡察县财政局、县民政局、县扶贫办。
县委第三巡察组:巡察县发改委、县文化旅游体育局、县科技经济信息化局。
二、巡察内容
(一)常规巡察
巡察紧扣“四个落实”开展监督检查,并将扫黑除恶、破除形式主义官僚主义、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突出问题作为重点内容,重点监督检查被巡察党委(党组)政治责任,聚焦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聚焦整治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作风问题,深入查找政治偏差。
一是检查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以及省、市、县委重大决策部署情况。
二是检查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战略部署情况。
三是检查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情况。
四是检查对巡视巡察、审计等监督发现问题和警示教育整改落实情况。
(二)脱贫攻坚专项巡察
重点围绕“四个落实”开展监督检查,即:党中央脱贫攻坚方针政策贯彻落实情况,党委(党组)落实脱贫攻坚主体责任情况,纪委(纪检监察组)落实监督责任和有关职能部门落实监管责任情况,以及对脱贫攻坚过程中各类监督检查发现问题整改落实情况。
三、反映问题渠道
巡察期间,设立意见箱、举报电话和电子邮箱接待群众来信来访,意见箱设立地点见各巡察单位公告。
县委第一巡察组举报电话:18056900454
电子信箱:ssxwdyxcz@163.com
县委第二巡察组举报电话:18075391334
电子信箱:ssxwdexcz@163.com
县委第三巡察组举报电话:18075382344
电子信箱:ssxwdsxcz@163.com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针对上述巡察内容反映问题、提供线索。
中共宿松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9年1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