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县纪委监委和县委巡察办干部队伍建设,经报县委政府主要领导同意,拟面向全县公开择优选调12名公务员充实队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计划
计划选调12名公务员,根据编制许可、职位匹配的原则统筹安排到县纪委监委和县委巡察办工作。
二、报名范围
1.本县已进行公务员登记备案且在编在岗的科员。
2.本县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中已进行参照登记备案且在编在岗的科级以下工作人员。
三、报名资格条件
(一)报名参加公开选调的公务员,应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中共党员或入党积极分子,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品行端正;
2.2016年7月1日前经公务员主管部门批准录用的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或有3年工龄现为经公务员主管部门批准录用的公务员;
3.公务员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及以上等次(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除外);
4.年龄在35岁以下(1983年7月1日及以后出生);
5.全日制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
6.身体健康。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选调: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的专门机关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过党纪政纪处分的;
3.有不良社会影响的;
4.有《公务员法》规定的回避情况的;
5.法律、法规和公务员招录有关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选调程序
本次公开选调,采取发布公告、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考察、公示、转任等程序进行。具体程序是:
(一)发布公告
本次选调在宿松县人民政府网站、宿松先锋网、宿松县纪检监察网统一向社会发布公告。
(二)报名
1.报名方式:本次选调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
2.报名时间:2018年8月6日—8月12日(上午9:00—12:00,下午15:00—17:00)。
3.报名地点:县纪委监委组织部(县政务中心1号楼1216室)。
4.报名提供资料:《2018年宿松县公开选调县纪检监察工作人员报名表》;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近期1寸同底免冠正面证件照3张及电子版照片;2017年及以前年度考核结果。
5.开考比例:确认报考人数与选调计划数的比例应不低于2:1;未达到比例的,相应核减选调计划数。
(三)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贯穿选调全过程,由县纪委监委、县委组织部负责。资格审查合格人员持本人身份证到报名地点领取《2018年宿松县公开选调县纪检监察工作人员笔试准考证》。委托他人代领的须出具委托函及被委托人身份证。未按规定时间领取笔试准考证的,视为自动放弃。笔试准考证是报考人员参加本次选调考试的重要凭证,请妥善保存。
报考人员提交的报考信息应当真实、准确,提供虚假报考信息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其选调资格并予以问责。
(四)笔试
笔试采用闭卷方式,满分100分,主要测试考生的政策理论水平、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选调计划数2倍的数额确定人选进入面试。最后一名如有多人成绩相同,按学历高优先、年龄小优先依次确定。面试采取结构化方式进行,满分100分。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六)考察
根据笔试和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选调计划数等额确定考察人选。最后一名如有多人成绩相同,按学历高优先、年龄小优先依次确定。若考察人选放弃或经考察不宜选调的,按笔试和面试成绩依次等额递补考察人选。
考察工作由县纪委监委组织实施,组成若干考察组,组长由科级干部担任。对考察人选的德、能、勤、绩、廉情况进行全面考察,突出考察政治品质、道德品行、工作实绩、作风情况、廉政情况及与选调职位的匹配程度等。考察结束时,考察组如实形成考察报告。
(七)公示
县纪委监委、县委组织部根据考察结果确定拟选调人选,在宿松县人民政府网站、宿松先锋网、宿松县纪检监察网公示5个工作日。
(八)转任
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选调的,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和有关要求办理转任和任职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或不服从组织安排的,取消其选调资格并予以问责。
五、有关事项
本次选调工作相关信息将在宿松县人民政府网站、宿松先锋网、宿松县纪检监察网发布,请参加选调人员及时关注,并保持联系电话畅通,因个人原因未参加者视为自动放弃。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县纪委监委、县委组织部研究决定。
咨询电话:7816020
监督电话:县纪委监委:7821887
县委组织部:12380-7
附件:2018年宿松县公开选调县纪检监察工作人员报名表
中共宿松县纪委机关 中共宿松县委组织部
2018年8月2日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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