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减少环境污染,积极倡导新风尚,树立新风气,2018年1月31日,宿松县纪委向各乡镇、县直各单位下发通知,要求全县党员干部春节期间带头禁放烟花爆竹。
为确保禁放规定落到实处,近日县纪委派出2个督查组,采取随机抽查、现场抽查等方式,对各乡镇、县直各单位贯彻禁放规定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从督查情况来看,各单位均能按照要求组织党员干部签订带头禁放烟花爆竹《承诺书》,带头落实禁放规定,并积极劝导亲朋好友文明过节,为共同营造宿松良好生态环境打下坚实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