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民小组集体资产、资源、资金应该怎么清理?老百姓反映过哪些比较强烈、集中的问题?村民小组的账务应该怎么管?这些都需要我们认真分析研判,拿出明确具体的实施细则来全面摸底清理、堵塞管理漏洞。”隘口乡党委主要负责同志说道。
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是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重要物质基础,事关广大群众切身利益。近日,隘口乡召开村组集体“三资”管理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部署会,集中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宿松县村民小组集体“三资”管理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关于做好村(居)、组集体资金私借、私存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等,专题部署专项整治工作,结合本乡工作实际,坚持“三步走”确保农村集体“三资”保值增值,让“家底”变“家产”成“家业”,努力为乡村振兴蓄力“续航”。
坚持以学为基,认真领会实质。乡村两级党员干部以身作则,带头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领悟内涵、掌握精神,深刻认识到《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作为促进农村集体经济发展壮大、奠定良好法治基础的重要抓手,有利于维护广大农村群众根本利益,有利于提升村集体经济组织内部治理水平。
坚持统筹部署,压实工作责任。乡党政主要负责同志从加强党对农村工作的全面领导、推动乡村基层治理的高度两个方面分别强调了工作的重要性,亲自部署、亲自推动,压紧压实主体责任,明确职责分工,成立了以农业农村、财政、纪检等部门组成的工作组,由乡农业农村、财政部门牵头拟定具体实施细则并组织实施,摸清村组集体“家底”,理清历史账目,确保专项整治工作有序、高效、全面推进。
坚持查改并行,规范管理运行。对私自存放、侵占挪用、截留私分和违规出借村民小组集体资金、低价处置村民小组集体投资兴建资产、超期低价发包村民小组集体所有资源等问题进行重点整治,加强信息核查检查。通过深入调查走访、查阅资料、实地察看等多种方式进行核实,确保所有未登记在册的“三资”全面纳入管理范围,做到产权清晰、账目分明、运行健康、管理规范。同时,健全村民自治机制,规范相关处置审批流程,想方设法盘活村组集体“三资”。(通讯员 张留琴 陈子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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