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谢巡察组的大力支持,我们公司终于追回约定的分红资金,有效避免国有资产的损失流失风险……”某国有企业负责人激动地对宿松县委第一巡察组工作人员说道。
2024年,宿松县委第一巡察组进驻某县属国有企业后,灵活运用查阅资料、情况了解、现场走访、带案下沉等巡察方式方法,查找国有企业存在的问题。6月中旬,在查阅该公司账目时,巡察组发现该公司2017年的一笔大额投资至今未按投资协议约定回收投资本金。
巡察组在了解到该情况后,立即召开组务会,梳理自公司成立以来的所有投资项目,同时向相关负责人了解具体情况。在查找到2023年账目明细表时,发现该笔投资附带一笔分红款30余万元至今未收回。巡察组立即向该公司下发立行立改整改通知书,要求迅速采取有效措施挽回国有资产损失。
该公司按规定立即开展整改工作,组织专业人员商讨催缴方案,保证在规定时间内追回分红款项。立行立改事项移交几天后,该公司如期完成追缴工作,将拖欠分红30余万元如数追回。同时,巡察组根据巡察工作安排,督促该公司压紧压实主体责任,对未收回的投资本金及分红进行全面梳理,建立投资项目台账,明确项目负责人,健全投资追缴机制,及时回收投资本金,防止国有资产流失。
今年以来,宿松县委巡察机构坚持政治巡察定位,创新工作方法,将县属国有企业纳入十五届县委第八轮巡察监督单位,重点查找县属国企在企业改革、项目招引、资金管理、党建引领、队伍建设等方面的突出问题,进一步摸清国企“家底”,摸出短板弱项和薄弱环节,为国企改革发展明确方向。
“通过巡察,不仅要发现县国有企业发展运营中存在的问题,更要推动问题的及时解决,让国有企业在政策的支持下良性发展,为地区经济高质量发展增加活力。同时,也彰显党的领导和党的建设在经济发展中的重要性,为社会经济发展提供切实保障。”县委第一巡察组负责人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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