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纪检监察干部‘八小时外’不得有以下行为……”“严禁在办公场所、办案场所、单位内部食堂饮酒……”
为进一步强化干部教育、严明队伍法纪,进一步规范纪检监察干部“八小时外”的行为,明确纪律规矩、加强自我监督,近日,宿松县纪委监委精心编印《纪检监察干部“八小时”外管理监督办法》“口袋书”和《关于严禁纪检监察干部违规饮酒的规定》小卡片,发给全县纪检监察干部,推动全县纪检监察干部将纪律规矩装进口袋里、牢记在心坎上、落实到行动中。
《办法》按照“严管就是厚爱,信任不能代替监督”的要求,对纪检监察干部日常行为规范作出明确要求。列出打着纪检监察机关的旗号办私事、谋私利、徇私情,打探消息、跑风漏气、过问案件、说情干预,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旅游、健身、娱乐活动等15条负面清单,防止纪检监察干部“八小时外”发生可能影响公正履职、有悖于社会公德、有损于纪检监察机关和纪检监察干部形象的行为。
“这样简洁明了的小册子,方便随手拿起、随身携带,最适合翻阅学习。”县纪委监委干部项亚专认为,“口袋书”体积虽小,但内容精炼、简洁实用,不仅是“掌中宝”,更是“自醒卡”。
此外,县纪委监委在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公开监督举报电话、举报链接,广泛接受群众监督,对发现的纪检监察干部违规违纪行为严查快办。截至目前,该县共处置纪检监察干部问题线索8件,立案审查调查3人,给予党内严重警告3人,调离纪检监察队伍2人。
“全员印发学习‘口袋书’只是我们强化干部日常教育管理监督的举措之一,今后,我们将坚持‘纪律教育’一张蓝图绘到底,继续把严的要求和实的举措有机融合,不断在健全内控机制、提高自我监督上下功夫。通过日常谈心谈话、定期政治家访、开展家庭助廉等将纪律教育延伸到‘八小时内外’、覆盖到每一个干部,确保宿松县纪检监察铁军建设一贯到底,不断推进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 ”县纪委监委主要负责人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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