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动全县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
为决战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坚强保障
——在中共宿松县第十四届纪律检查委员会
第五次全体会议上的工作报告
(2020年3月31日)
一、2019年工作回顾
过去一年,县委坚持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主线,扎实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一以贯之、坚定不移全面从严治党,高位推动全县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不断以正风肃纪反腐新成效、新变化凝聚党心民心,全县政治生态持续优化。在市纪委和县委的坚强领导下,全县各级纪检监察组织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忠实履行党章和宪法赋予的职责,不断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和监督调查处置,取得良好政治效果、纪法效果和社会效果。
(一)大力加强党的政治建设,政治监督持续跟进
坚持以政治建设为统领,切实加强政治监督,坚决做到“两个维护”。扎实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专项监督,将“严实”要求贯穿始终,严肃查纠消极应付、弄虚作假等问题,切实提升主题教育实效。巩固落实外出学习培训报备制度,15个单位35名负责人签订严守纪律承诺书。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在中央、省级媒体和省市纪检监察网站发表稿件250余篇,信息宣传工作位居全市第一;深入基层单位开展党风廉政宣讲24场次,深入案发单位进行预防宣传2次,受训6000余人次。会同组织部门开展对各乡镇、县直各单位领导班子及其成员的精准“画像”,加强政治生态分析,聚焦发现问题,交办清单,督促整改。加强对基层党委(党组)民主生活会的专项监督,督促接受谈话函询、受到问责的党员领导干部在2018年度和主题教育专题民主生活会上作出说明或深刻检查86人次。扎实做好党风廉政意见回复工作,严把政治关廉洁关形象关,对拟提拔重用、各类评先评优对象等共计977人和330个单位(集体)进行审核,作出否决性意见涉及69人次和63个单位(集体)。精准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处置681人次,坚持抓早抓小、落小落细,实施提醒、警示、诫勉谈话等453人次,函询28人次。坚持严管与厚爱并重,开展对因工作原因受处分党员干部的“暖心回访”活动16人次。
(二)坚决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作风建设持续深化
强化正风肃纪,以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为重点,根治“四风”顽疾。牵头部署开展“严规矩、强监督、转作风”集中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专项行动,深入推进“学查改立”各阶段工作,督促各地各单位制定并整改落实“四对标四整治”与“十戒十做”、“五大重点领域”两个清单,县级两个清单110项具体整改措施全面整改完成并巩固推进。认真参与全县“三个以案”警示教育工作,配合制定县级《实施方案》和九大重点领域专项行动方案,选择15个身边典型案例开展警示教育,公开通报3起典型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督促各地各单位和县九大重点领域建立问题清单、整改清单、责任清单、标准清单,推动以案示警、以案为戒、以案促改。会同县委编办、县数据资源管理局,集中整治政务服务中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进一步推进政务服务事项“一站式”,优化营商环境,提升为民服务水平。牵头部署开展行政执法部门“正风肃纪”警示教育活动,推动16家行政执法单位以案说纪、以案释法、以案促改,进一步严明纪律、改进作风,促进干部清正、执法公正。深化拓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深挖细查“四风”问题隐形变异现象,紧盯关键节点和领域,加强明察暗访,做实县际交叉互查,严肃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6起,给予纪律处分9人。
(三)做实做细日常监督,压力传导持续深入
围绕服务保障县委中心工作,重点加强对脱贫攻坚、污染防治等领域决策部署贯彻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牵头承担县委分解中央脱贫攻坚专项巡视整改任务16个,制定落实整改措施60项;同时制定县纪委监委脱贫攻坚专项巡视整改方案,落实整改措施71项;通过不定期督查调度,加强对全县整改情况的督促检查和会商验收,全面完成整改任务。会同县扶贫办成立4个督查专班,持续加大暗访通报力度,着力发现扶贫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先后印发督查通报12期,发出整改通知单60份,发现和整改问题192个,问责14人次。严肃核查脱贫攻坚第三方评估验收、省市调研暗访和县本级督查发现的问题,问责22人次。强化对污染防治工作的监督,及时对各类巡查检查反馈问题线索开展核查,问责生态养殖污染排放问题5人次、秸秆焚烧问题5人次、森林火情问题14人次。经常性开展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情况督查,参与市纪委部署开展的林长制落实情况县际交叉检查,及时发现问题,督促整改落实。加强对全国和省“两会”以及新中国成立70周年大庆期间信访维稳安保工作的监督,问责维稳工作责任包保不力问题3人次。
(四)着力深化政治巡察,利剑作用持续彰显
强化巡察监督的政治优势,扎实推动本届县委巡察全覆盖、高质量发展。通过常专结合、“一托n”、“回头看”等方式,有序开展第五、第六、第七轮巡察,截至目前全县已巡察239个单位,覆盖率达80%,其中村和社区巡察覆盖率达82%。完成对县脱贫攻坚领导小组成员单位专项巡察全覆盖。扎实做好巡察“后半篇文章”。结合“三个以案”巡视巡察整改领域警示教育,坚持开展审核把关、定期报账、现场检查、发函督导,对整改主体责任落实不力、整改不彻底、边改边犯的进行调度、约谈、督办。市县巡察发现问题2083个,完成整改1807个,整改完成率87%,新建或完善制度337个,挽回经济损失1141.98万元。
(五)保持反腐败高压态势,震慑效应持续巩固
坚持围绕消减存量、遏制增量目标,把握形势任务,保持战略定力,巩固发展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进一步畅通信访举报渠道,建设标准化接访场所,健全完善“四位一体”信访举报平台。加强对各类问题线索的规范管理与分类处置,严肃审查调查严重违纪违法案件。全年共受理信访举报647件,处置问题线索508件,立案197件,结案202件,给予党纪政务处分231人,涉及科干21人。全年召开7次问题线索排查会,对120件重点问题线索研究处置意见。深化推动执纪执法贯通、有效衔接司法,自办留置案件2件,严肃查处了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二郎国土所原所长张勋洲、县税务局长铺分局原局长许言一等严重违纪违法案件,持续形成震慑。大力加强安全风险防范,严格落实“走读式谈话”工作各项规定,对谈话对象进行“六维画像”,开展多轮次自查自纠,牢牢守住审查调查安全底线。不断规范受理司法机关移送案件线索工作,全面处置公检法机关移送线索197件。进一步加强乡案县审,复查纠正2起乡镇问责不精准问题案件,集中开展基层纪检监察组织2018年度案卷归档工作。开展对党纪政务处分执行情况的专项检查,覆盖849人次,检查发现执行未到位17人次,全面督促相关主管部门整改到位。
(六)突出基层正风肃纪,群众获得感持续增强
不断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向群众身边延伸,坚决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切实增强群众获得感、安全感。结合主题教育,牵头部署开展漠视侵害群众利益问题专项整治,紧盯群众的操心事烦心事揪心事开门搞整治,聚焦群众反映强烈的扶贫、教育、医疗、食品药品安全、行政执法不公等问题精准抓整治,充分发挥统筹协调作用,紧紧抓住20家牵头责任部门,协调联动,整体发力,推动专项整治34个问题146项整治措施全面落地落实。持续开展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全年查处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74起,问责103人,其中党纪政务处分39人次,组织处理66人次(其中双重处理2人)。2018年11月以来先后五批次受理处置中央第十一巡视组交办扶贫领域问题线索28件,查实10件,给予党纪处分16人、组织处理16人、党内除名1人。全面办结省纪委2批次交办扶贫领域重点督办件8件,查实4件,给予党纪政务处分4人、组织处理6人。深化推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监督执纪问责工作。加强与政法机关协作配合,落实涉黑涉恶问题线索双向移送机制,通过逐案过筛、同步上案等措施,落实“两个一律”“一案三查”要求,深挖彻查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关系网”问题,共问责114人次,涉及科干41 人,“打伞破网”工作得到中央扫黑除恶第14督导组的充分肯定。同时全面办结中央督导组转交办两批线索62件,给予提醒、警示、诫勉谈话、通报批评等24人次,党纪政务处分8人。
(七)践行忠诚干净担当,自身建设持续加强
落实“打铁必须自身硬”要求,着力加强纪检监察机关自身建设,始终保持队伍的先进性与纯洁性。大力加强思想政治建设,始终将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主线,定期召开县纪委常委会会议、县纪委监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严格落实党支部“三会一课”等制度,推深做实主题教育,强化创新理论武装,引领践行初心使命。不断强化能力建设,着力抓好业务培训与实践锻炼,推动形成全员办案新格局,举办为期两周的“纪法夜校”,组织参加省纪委《规则》《规定》视频培训,开展应知应会知识测试,夯实执纪执法理论基础;先后派送纪检监察干部参加省市纪委监委审查调查锻炼14人次,分批次安排纪委监委领导班子成员参与省纪委理论培训、派送乡镇纪委书记参加省市纪委组织的乡镇纪委书记培训班实现轮训全覆盖,努力锻造基层纪法皆通的“专才”。持续深化作风建设,在系统内扎实开展“严强转”集中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专项行动,落实整改措施71项;在“三个以案”警示教育中排查反腐败领域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突出问题3个,制定落实整改措施4项;在主题教育中扎实开展“不敢监督、不善监督、不会监督”问题专项整治,明确3项重点任务14项具体措施,切实加以整治,取得良好效果。
在肯定成绩的同时,也要清醒看到,管党治党宽松软问题还没有彻底解决,反腐败斗争形势依然严峻复杂。一些党组织党的领导弱化、党的建设缺失、全面从严治党不力的问题仍然不同程度地存在,管党治党的责任压力传导仍需加强;仍有一些党员干部不收手不收敛,削减存量遏制增量的任务依然繁重;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尚未彻底遏制,群众身边的腐败和作风问题依然易发多发,正风肃纪反腐任务依然艰巨。纪检监察组织自身建设还存在一些薄弱环节,有的纪检监察组织对履行监督职责认识不清,定位不准,存在畏难情绪,方法手段不多,尤其是同级监督、“关键少数”监督还存在不敢监督,不善监督问题;派驻机构、巡察机构监督作用还需进一步加强,把握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不够精准,纪法衔接、法法贯通还不够顺畅等。对此,我们将进一步增强政治自觉,保持政治定力,采取有效措施加以解决。
二、2020年主要任务
2020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的收官之年,做好今年纪检监察工作意义重大。总的要求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把“严”的主基调长期坚持下去,协助党委深化全面从严治党,坚持和完善党和国家监督体系,强化对权力的制约和监督,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在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中充分发挥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建设高素质专业化纪检监察干部队伍,推动新时代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战脱贫攻坚、加快建设现代化美丽宿松提供坚强保障。
重点抓好以下工作:
(一)坚守初心使命,坚定不移做到“两个维护”
强化思想政治引领。坚持以初心使命作为政治本色和前进动力,不断增强“两个维护”的自觉性坚定性。持之以恒学懂弄通做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坚定理想信念、忠诚履职尽责。巩固深化主题教育成果,协助县委建立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制度,督促各级党组织把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作为加强党的建设的永恒课题和全体党员干部的终身课题。
大力加强政治监督。围绕“两个维护”这个新时代政治监督的根本任务,认真落实推进政治监督具体化常态化实施办法,深化“三查三问”监督机制。制定实施政治生态分析研判制度,把好选人用人党风廉政审查关。加强对落实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党章党规和宪法法律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督促各级党组织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切实解决基层党的领导和监督虚化、弱化等问题,推动每个党组织和岗位人员负责、守责、尽责。重点围绕打好“三大攻坚战”、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保障改善民生、优化营商环境等工作开展专项监督行动,大力整治不作为、慢作为、假作为,以严的纪律、实的作风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加强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监督。紧跟新冠肺炎疫情形势变化,围绕“外防输入、内防反弹”工作要求,紧盯当前疫情防控政策措施落实,持续跟进专项监督督查。聚焦企业、项目建设等复工复产领域,整合力量加强监督,推动疫情防控与各项重点工作两不误、两促进。
(二)强化正风肃纪,集中整治群众身边的腐败和作风问题
持续开展扶贫领域问题专项治理。聚焦脱贫攻坚“两不愁三保障一安全”目标任务落实,强化对脱贫工作绩效、脱贫政策连续性稳定性,以及脱贫摘帽后“四个不摘”等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巩固推动政策落实落细。聚焦中央脱贫攻坚专项巡视“回头看”和脱贫攻坚成效考核反馈问题整改,开展专项监督,加强实地督导,查摆问题、举一反三,压紧压实各级党组织整改责任,严防边改边犯、反弹回潮。聚焦扶贫领域作风和腐败问题,加大问题线索直查直办和交办督办力度,严肃查处贪污侵占、截留私分、优亲厚友、虚报冒领、雁过拔毛、强占掠夺等问题,对“虚假式”脱贫、“算账式”脱贫、“指标式”脱贫、“游走式”脱贫等问题严肃问责,确保脱贫攻坚成果成色足、质量高。
深化扫黑除恶“打伞破网”。抓好中央扫黑除恶督导反馈问题整改的监督。坚持打防并举、标本兼治,进一步完善纪检监察机关与政法机关协作机制,严肃查处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问题案件;紧盯金融信贷、工程建设、交通运输、市场流通、资源开发等重点领域,督促行业主管部门落实监管责任,建立长效机制。
深入整治民生领域的“微腐败”。坚持把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痛点难点焦点问题作为重中之重,围绕教育、医疗、低保、住房、食品药品安全等民生领域,强化监督执纪问责,深入整治民生领域的“微腐败”,推动各项惠民政策落地见效。充分发挥村(社区)党组织监督、群众监督作用,不断提升治理成效。
巩固拓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坚持紧盯节假日等重要节点,紧盯国有企事业单位、金融机构、基层单位,保持定力,寸土不让,持续整治违规公款吃喝、滥发津补贴、党员干部收受礼品礼金、酒驾、涉及“黄赌毒”等问题,坚决防止老问题复燃、新问题萌发、小问题坐大,推动化风成俗、成为习惯。持续开展“四风”明察暗访和异地交叉互查,拓宽群众监督和舆论监督渠道,对享乐奢靡等歪风陋习露头就打,着力防范和查处收送电子红包、私车公养等隐形变异问题,对典型案例公开曝光,持续强化“不敢”的震慑。加强对“四风”发生情况分析研判,对问题突出的重点单位、易发多发的重点问题,有针对性的建章立制,切实以作风建设的新成果回应群众关切。
(三)深化体制改革,有效发挥专责监督作用
持续深化纪检监察体制改革。加强县纪委监委对下级纪检监察组织的领导和指导,严格执行请示报告制度,建立乡镇纪委书记、派驻纪检监察组组长向县纪委监委述职制度。巩固拓展监察体制改革成果,向乡镇派出监察办公室,实现监察职能向基层延伸。持续深化派驻机构改革,结合全县机构改革需要,及时调整派驻机构设置,加强人员配备交流使用,完善派驻机构考核办法,强化统一管理和职能发挥。健全完善乡镇和派驻组纪检监察工作协作区建设,提升纪检监察体制改革效能。完善纪律监督、监察监督、派驻监督、巡察监督统筹衔接机制,强化各类监督有机贯通、形成合力。
全面加强日常监督。督促各级党委(党组)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日常教育监督管理,推动党委(党组)主体责任、书记第一责任人责任和纪检监察组织监督责任贯通联动、一体落实。加强对“关键少数”尤其是“一把手”的监督,制定实施“关键少数”监督管理任务清单,完善领导班子内部监督制度。注重加强基层监督、向下监督。综合运用平时观察、谈心谈话、检查抽查、列席民主生活会、受理信访举报、督促巡视巡察整改、提出纪检监察建议等形式,改进监督方法,丰富监督手段,提高监督实效。强化对权力运行的监督制约,紧盯工程建设、招标采购、征地拆迁、行政审批、项目资金使用等领域,聚焦权力运行关键环节,开展用权监督专项行动,推动职能部门履行主体责任和监管责任,严查失职渎职、违纪违法行为,压减权力设租寻租空间。加强对“小微权力”监督,建立“小微权力”运行平台,制定实施监督任务清单。推动构建新型亲清政商关系,促进规范领导干部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行为。
以严肃追责问责保障制度落实。坚持挺纪在前,高举问责利器,着力维护制度权威,保障制度执行。坚持制度面前人人平等,制度执行没有例外,决不允许以权势大而破规、以问题小而姑息、以违者众而放任,坚决以严肃的执纪问责,让铁规发力、禁令生威。坚持严字当头、权责统一,依纪依规依法实施规范问责、精准问责,确保问责的严肃性和公信力。坚持严管和厚爱结合、激励与约束并重,实事求是、精准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特别是科学精准用好第一种形态,及时发现问题、纠正偏差;对发现严重违纪、涉嫌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的,坚决予以查处、决不姑息。切实用好澄清正名、“暖心回访”等制度,落实容错纠错机制,进一步激励干部干事担当。
(四)着力提升巡察监督质量,推动巡察工作向纵深发展
稳步推进政治巡察。把握政治巡察内涵,紧扣“三个聚焦”要求,统筹安排常规巡察、专项巡察、巡察“回头看”。计划组织两轮覆盖24个单位的常规巡察和一轮覆盖38个村(社区)的专项巡察,确保本届县委任期内巡察覆盖率100%。针对重点行业、重点领域,组织开展巡察“回头看”。积极配合市委开展县际交叉巡察。建立健全巡察与纪检监察、组织、审计、信访等协作配合机制,推动巡察监督与其他监督贯通融合。
提高巡察监督质量。坚持政治巡察导向,紧盯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在巡察发现问题的准度和深度上下功夫,着力提高巡察发现问题的能力和水平。扎实做好巡前准备,通过多渠道了解巡察对象的有关情况,认真梳理、分析研究,摸清问题底数。加强巡察业务培训,结合巡察工作重点以及巡察对象职能特点,有计划、有针对性地组织巡察干部学习培训,切实提高巡察干部搜集问题线索能力、谈话能力、明察暗访能力、综合分析能力和科学判断能力。
做好巡察“后半篇文章”。在强化整改上发力,组织开展巡察整改专项督察,加强巡察整改全过程监督。健全整改公开机制,探索建立整改成效评估机制。制定巡察整改日常监督实施办法、规范巡察期间立行立改工作意见。实施巡察分类整改,对“一般个别类”问题,由被巡察党组织按照“四督促一压实”实施整改;对“面上普遍类”问题,向党委、政府提出全面整治意见;对“系统类”突出问题,提交系统主管部门牵头开展专项整治;对“体制机制类”问题,由深化改革部门研究办理。紧盯整改主体责任落实不力、虚假整改、整改不彻底、边改边犯等问题,持续开展巡察整改领域集中整治专项行动。
(五)不断巩固和发展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
持续加大反腐力度。坚持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坚持重遏制、强高压、长震慑,坚持受贿行贿一起查,提高治理腐败效能。坚决对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党的十九大后仍不知敬畏、胆大妄为,严重挑战全面从严治党战略方针、阻碍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贯彻执行、损害党的执政根基的腐败问题从严从速查处。对群众长期反映、问题较多的地方和单位作为深挖彻查的重点,紧盯乡镇、部门主要领导和县直权力部门重要岗位,严肃查处贪污贿赂、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等严重违纪违法案件。加大国企、金融领域反腐力度,严肃查处设租寻租、关联交易、利益输送等问题,对威胁经济社会稳定和可能诱发系统性风险的腐败坚决亮剑。
提升反腐工作质效。严格执行监督执纪执法相关规定及配套制度,促进执纪执法贯通、有效衔接司法,健全信息沟通、线索移交、成果共享机制。深化问题线索“清仓见底”行动,开展巡视巡察移交问题线索集中处置专项行动,完善信访举报受理、转办、核查、反馈等制度,着力提升线索处置效率和质量。实施科学精准稳慎有效的执纪执法、审查调查和案件审理,对主动投案者依规依纪依法从宽处理。
加强以案促改。坚持一手严查问题,一手治理病因,注重发挥案件查办的治本功能。建立严重违纪违法案件剖析整改制度,查找管理漏洞、制度空隙、责任缺位,用好纪检监察建议,督促发案单位建章立制。推动审批监管、执法司法、工程建设、资源开发、公共资源交易、公共财政支出等重点领域监督机制改革和制度建设。突出以案释德、以案释纪、以案释法,把发生在身边的反面典型作为警示教育的“活教材”,充分运用典型案例、警示教育片、忏悔录和通过旁听职务犯罪庭审等形式,分行业、分领域、分层级开展警示教育,引导党员干部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
三、纵深推进“三个以案”警示教育,深入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
(一)坚定目标任务。协助县委以新的举措和办法纵深推进“三个以案”警示教育,持续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以优良作风决战决胜全面小康。推动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在以案示警中受警醒、明法纪,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从严治党、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重要论述,强化自警自省;在以案为戒中严对照、深检视,深入查找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具体表现,剖析问题症结;在以案促改中强整改、促提升,重点整治贯彻党中央和省市县委决策部署只表态不落实、维护群众利益不担当不作为、困扰基层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突出问题。
(二)突出整治重点。持续聚焦脱贫攻坚、生态环保、重大风险防范化解、扫黑除恶、安全生产、巡视巡察整改等重点领域、问题易发多发的重点部门,督促各地各单位自觉同党中央要求对标对表,持续深入查摆问题、抓好整改。建立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的问题发现、整改落实、跟踪督办、甄别消号、结果运用等机制,健全分管县领导牵头整改、工作专班具体负责、政治保障专班跟踪督办的整治机制,推动各项重点工作中的矛盾化解、问题解决、任务落实。
(三)精准执纪问责。各级党委(党组)要对问题不解决、任务不完成、工作不负责的,严肃追责问责,加大典型案例通报曝光力度。各级纪检监察组织要将自身定位和责任向监督上聚焦,统筹整合力量,加大工作力度,切实提高监督执纪问责的精准度,着力促进形成求真务实、担当作为的清风正气。
四、建设高素质专业化干部队伍,做敢于善于斗争的忠诚战士
(一)抓好政治机关建设。坚持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贯穿始终,加强县纪委常委会政治建设,贯彻民主集中制,在坚决做到“两个维护”上发挥示范带头作用,提升纪检监察机关治理能力,一体推进机关政治、业务、作风和纪律建设。坚持以机关党建为引领,锤炼政治品格,增强政治能力,着力打造对党忠诚、政治过硬的模范机关。
(二)推进专业化建设。主动适应新时代新任务新要求,着力建设专业化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发扬斗争精神,掌握斗争规律,增强斗争本领。继续强化全员培训、精准施训,加大监督检查、审查调查、案件审理、信息技术运用等专业培训,切实增强法治意识、程序意识和证据意识,厚植纪法理论功底;大力强化实战练兵,采取跟班锻炼、上挂学习、下沉指导,提升业务能力。加大干部招录遴选、选拔任用和交流力度,进一步优化干部队伍结构。
(三)加强内控机制建设。严格落实《规则》《规定》,完善自身权力运行机制和管理监督制约体系,确保执纪执法权力规范运行。不断改进工作作风,坚持在调查研究中深化学习、破解难题、创新工作。推进检举举报、监督办案等平台建设,加强对留置和“走读式”谈话的安全管理,守住安全底线。自觉接受各方面监督,坚决防治“灯下黑”,严肃查处执纪违纪、执法违法行为,以实际行动兑现“打铁必须自身硬”的庄严承诺,永葆队伍的先进性和纯洁性。
推进新时代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责任重大、使命光荣,让我们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在市纪委监委和县委的坚强领导下,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勇于担当、扎实工作,不断开创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新局面,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战脱贫攻坚、加快建设现代化美丽宿松作出新的更大贡献!